治病救人的医者真的需要那些有良心的人承担这份职责,一些自私自利,为了挣钱无所不用其极的人,可能会过度医疗,让患者成为他们赚钱的工具,将好的说成坏的,用最贵的药,治最简单的病,这非常的卑劣。
8月24号讯,广东茂名医院治疗,做手术后被诊断为恶性肿瘤患癌,一度开始了化疗,经历了绝望的日子,医院复查却不是癌症,医院却狡辩称,这是罕见病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,专家给出的意见是,医院只占40%责任,到底是误诊还是过度医疗,目前尚没有明确说法。
44岁的陶女士称,去年1月份的时候,她感到腹痛,刚开始以为是胃病,到医院检查后诊断为胃窦炎,吃了药物后不但没有好转,反而疼痛加剧,医院检查,医生做CT后认为她胰腺有问题,需要手术,但被陶女士拒绝了。
年3月18号,陶女医院肝胆外科检查,医生诊断为胰腺囊肿,需要切除胰体尾肿和脾,4天后,陶女士全麻下做了手术,取出的肿瘤物送去了活检,结果显示,胰腺恶性肿瘤,医生叮嘱她要接受化疗,做了几次化疗后,她暴瘦了20斤,亲朋知道后,医院再复查一下,面对患癌诊断,陶女士医院复查,结果却让她哭笑不得。
检查结果是陶女士没有患癌,医院检查,同样是不确定患癌,她拿着检查结医院肝胆外科讨说法,做手术的医生告诉她,不用再化疗了,这让陶女士气愤至极,明明是没有患癌,却给个恶性肿瘤的诊断,还让做了化疗,这到底是失误还是故意为之呢?
医院的说法是,这是比较罕见的病,医院医院不同,这是正常的,如果患有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和起诉,如医院复诊,那么将会一直化疗,没病也会整出病来,面对不确定的病症,医院不会诊呢?反而在不确定的基础上让患者化疗,这种做法非常不专业。
8月23号,茂名市医调委的调解员说,医院的病理诊断欠谨慎,医院承担31%至40%的责任,专家们认为,医院在难以确诊的情况下,医院会诊,还导致了陶女士做了化疗,损伤了身体,医院应该承担一些责任。
不过这个结果仅仅是一个参考,任何一方不认可都可以寻求法律解决,专家没有提到误诊,但是医院误诊,对于患病,病人只能听从医生的建议,但是一旦误诊,病人机会没有任何反悔的余地,后半生都要承受痛苦,医院做到细致入微,但总有一些医生不在乎。
患者受到误诊侵害,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,如果不确定就不应该做手术,做了手术还不确定,就应该弄清楚是否是癌症再给患者治疗,一切都不明朗的情况下贸然让患者化疗,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,对于陶女士的遭遇你怎么看,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